各相關單位:
(略)
根據(jù)《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25年職業(yè)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國家級示范性培訓項目競爭性申報工作的通知》(附件1)精神和要求,學校將組織開展競爭性項目校內征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型及范圍
此次面向校內公開征集的項目類型及名稱:
(略)
二、具體要求
(一)承擔國培項目的負責人原則上應具有副高以上職稱,近三年曾主持國培或省培項目的負責人可放寬到中級以上職稱。面向中高職專業(yè)帶頭人開展的培訓,項目負責人原則上應具有正高職稱。
(二)面向中職和面向高職的國培項目,需要分開提交申報材料,不得使用同一份申報書同時申報中職、高職項目。每名負責人最多可以申報3個項目,每個項目僅限申報1個班期。
(三)申報單位:
(略)
(四)項目申報書填寫(模板見附件3)。
1.申報書封面“項目類型”、“項目類別”必須按照項目設置表內容填寫。項目名稱:
(略)
2.請嚴格按申報內容相應的字數(shù)限制要求進行填寫。
2.
(略)宋體,單倍行距,禁止改動表格結構;
3.預算頁需保持在一頁內,不可跨頁。
4.培訓項目原則上單獨申報,部分項目可聯(lián)合申報,申報單位:
(略)
三、經費標準
廣東省2025年職業(yè)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項目經費標準為集中面授(含跟崗階段)按照不高于550元/人/天的標準,網絡研修按照不高于4元/人/學時的標準核撥。
經費支付項目及支出標準參考我校“國培”和“省培”項目經費管理辦法和財務管理規(guī)定,支持范圍包括師資費、住宿費、伙食費、教學資源費、交通費、方案研制及評估費、場地及設備費等。集中培訓參訓學員往返交通費回所在單位:
(略)
四、時間安排
請于2024年10月3日(周四)20:00前將附件3《項目申報書》、附件4《申報匯總表》發(fā)送至
(略)@
(略),不收紙質材料。
申報書只須提交word版本文件,并按要求規(guī)范文件名命名(文件名由學段、項目名稱:
(略)
請申報人嚴格按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聯(lián)系人:
(略)
附件:1.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25年職業(yè)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國家級示范性培訓項目競爭性申報工作的通知
2.2025年度職業(yè)院校素質提高計劃國家級示范性培訓擬征集項目設置情況表
3.項目申報書
4.項目申報匯總表
5.職業(yè)教育專業(yè)目錄(2021)【中職、高職】
(略)
2024年9月30日
附件【附件1: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25年職業(yè)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國家級示范性培訓項目競爭性申報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載次附件【附件3:2025年職業(yè)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項目申報書.doc】已下載次附件【附件2:2025年職業(yè)院校素質提高計劃國家級示范性培訓項目擬設置情況表.xls】已下載次附件【附件4:2025年職業(yè)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項目申報匯總表.xls】已下載次附件【附件5-1:【中職】職業(yè)教育專業(yè)目錄(2021).docx】已下載次附件【附件5-2:【高職】職業(yè)教育專業(yè)目錄(2021).docx】已下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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